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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和人同行过所以和人告别过(第1页)

“说真的,当初收到入社申请时看到是你真的吓了一跳,居然有这么巧的事。”

余天满收拾长桌上杂七杂八的物件,看着像是上次活动留下的,她动作很快,有意不让我看见,但我还是瞥见了一些化妆品和吃剩的零食袋,还有一些少女杂志。她又将入口正对面的白板擦拭,动作快而糙,模糊的字迹依然能看出来写的是一些有名有姓的甜品店和美容院,其著名程度连我都略有耳闻。

大概知道是个什么氛围的社团了,我心想。

“抱歉啊,活动室有点乱了,上次忘收拾了应该,你随便坐。”社长尴尬的笑着,一边手忙脚乱收拾室内各种杂物,我定睛一看,大多是些女性用品,卡皮筋耳机线还有跳丝的丝袜……最后那个可能是我看错了,可能是抹布或者别的什么……

活动室中间是会议长桌,旁边是休息的长沙,另一边是箱柜和收纳间。我把书包从肩上卸下,坐到沙上,等着余天满收拾完。

晚上做完作业怎么消磨时间好,昨天打游戏了今天就看电影吧,说起来班上的电影迷小团体今天聊的电影貌似叫《世界上最糟糕的人》来着,行,今晚就看这个了。听他们的口气这电影应该挺有意思的,我能与那些叙述生活的故事感同身受。但那些讲爱情、牺牲、冒险之类的故事,即使看完了也得不到任何感受,是因为离自己太远了么,那些事物,没法理解人物的动机和行为逻辑,往往看得我一头雾水。

“怎么从刚才开始就一言不的,”余天满差不多也收拾完了,“你就没有什么问题想问么?”

“没有。”

“直言不讳呢,难怪你班主任说你在学校没有朋友,”余天满用湿巾擦干净手,然后同样跟我坐在沙上,我们的距离只隔了一个我的书包。“那样的话,我来当你的朋友吧。”

“可以啊。”

我的答复让余天满一愣。这种事有什么还意外的吗?

“嘿……我还以为你是那种孤僻不好相处的人,”她身子前倾,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结果是个很随意的性子啊。那为什么在学校会没朋友呢?”

“我更想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有朋友呢,”我反问道,“即使没有朋友,我这十多年来也没遇到过任何问题……朋友,是生活的必需品么?”

从小到大我从未与人结伴而行,或与人勾肩搭背。我当然愿意与人亲近,只是我不懂得如何让他人开心,我不知道他们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我也不知道该给他们些什么,每次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便会四散而开,人与人之间究竟为何要交流,为何要来往,我不曾理解过半分,所有人都是他人,即我所不是的人,我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不在乎,我想他们一定也是如此看待我,既然如此,朋友究竟是干嘛的,为何每个人都有它,每个人都需要它。

“为什么需要朋友么……”我的话语让余天满陷入思考,她眼睑低垂,修长的睫毛和黑在光线下闪耀着莹辉,“因为寂寞吧,”她说,“如果没人陪自己说话,陪自己微笑,就会感到很孤独,让人……受不了。”

“即使有朋友,孤独也不会离去,”我反驳道,“即使是倾诉的对象,依靠的对象,那些可以被称为朋友,甚至是亲人……终归都是他人,孤独始终存在。”

“但是孤独能够被缓解,不是么,”她笑着说,“有朋友陪在自己身旁,谈天说地,四处游历,这样就能够暂时忘记孤独,然后迎接下一天。这样的理由不行么?”

“是么,”忘记孤独么,确实是个好理由,朋友就像游戏和电影那样,耐受不住生命中的寂寞,从而转移注意力,进而忘记,来让自己好受一些,这样啊,“朋友就像调味料那样么。”

“调味料?”

“我们因为生存而进食,好不好吃不影响我们生存,因此调味料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有它会好吃一点,没它我们也照样要吃。”

“啊,是呢。真是个好比喻。”

我们每个人一定,都思考过人与人的关系,也一定都在探索着最舒适的区域。想要与人互诉衷肠,想要与人走南闯北,希望自己做决定时有人能够支持自己,希望自己犯傻时有人能阻止自己,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害怕孤独,也因为我们都不完美。

“伊尝同学,”我听见她唤我,“作为你在学校的第一个朋友,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仰仗我哦。”

我看见少女的笑,如夏花般绚丽。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她眼中的笑意比唇角的更浓,我转头不再看她,而她也慢慢将视线转向别处。

“给你介绍一下我们的社团吧,作为社长,”她清了清嗓子,“我们社团,啊,成立于,这个这个,啊,今年。创立人,啊,就是我……”

“你为什么说话要穿插那么多‘啊’?”

“我在模仿校领导表言论,”她说,“不好笑么?”

“……”我反正是不懂。

“小梅明明说挺好笑的,”她郁闷了一下,随后又挺直身子,“算了,大方告诉你好了。其实呢,我有点应付不来班上的人,虽然和同学相处的很好,但就是……不太理想。”

她解释的叫人半懂不懂。

“然后我两个好朋友又在其他班级,于是就创立这个社团,取名闲聊社,平时放学就在这边聊天。不过今天她们都有事,下周再介绍她俩给你认识。”

“真亏学校能给你们批这么胡闹的社团啊……”

“我们三可是学校一等一的好学生哦,”她骄傲地说,“有点特权不是很应该么。”

我看向她,这个叫余天满的女生。和之前不同,这次是认认真真地打量她,虽然刚认识她不久,对于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还能没法把握,但她的书包名牌是啄木鸟的,穿的布鞋是帝客的,外加她的举手投足和咬字,像是受过礼仪教育的,高低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而长相,应该是漂亮的吧,不太能分辨,但皮肤和头看着也是经常护理。结合这些东西,她口中的特权确实很有说服力。

“既然都是好朋友了,何必还有特地创个社团,平时私下约出来不就好了么。”

“这个嘛……”一抹悲伤在她脸上流露,当她眼神转向我时,又用微笑加以掩饰,“在学校聊天比较有氛围嘛,多有青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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