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于是半个小时以后,鹿子初就在淮海路上的酒吧坐着了。
鹿子初并不是第一次来酒吧。以前在英国留学时,他倒是经常去一个叫做greenIs1and的酒吧,那个酒吧是一对华人夫妻开的,同胞们去了都会受到优待,所以国内的留学生都喜欢去那里消磨时光。
不过酒吧实在是一个很暧昧的地方,毕竟酒本来就是一种浪漫的东西,让很多诗人、词人,喝了总能才思泉涌。留下无数和风花雪月相关的千古名篇。
但酒吧完全没了酒的浪漫属性,流传下来的风花雪月屈指可数,只有寻欢作乐。所以,若是有谁想要在那里邂逅一段真爱,只能颗粒无收。若是有人想要猎艳,想要沉沦,想要放纵,那可真是来对了地方。
鹿子初没有任何花花心思,他只想让心里的烦闷有一个释放的地方。在这样失意的心情下,酒无疑是麻痹人的最好的东西。
坐在吧台前,点了一杯hisky。他平日里并不喜欢喝烈酒,喜欢喝brandy,然后加一些白桃露。也是跟着费明泽学会的。
今天,他只想买醉。因为巡视了一圈,也没有看到那个陈总的身影。失意里新加了几分失落。
酒保很快把酒端了上来。鹿子初松了松领带,然后拿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因为低估了hisky的辣喉属性,他喝完以后,觉得像是吞了一口辣椒下肚,火烧火燎了,有几滴呛到了气管里,忍不住咳嗽起来。
这个时候,酒吧来了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看起来年岁比鹿子初年长两三岁。一身香槟色丝绸连衣裙,外面是一件酒红色的复古风羊绒大衣。头上戴着咖啡色的贝雷帽。海藻色的卷,铺满了整个肩头。
她画着很浓的妆,且带着墨镜。
大晚上的,谁出门带墨镜?也不怕撞到树上?鹿子初下意识看了他一眼。
容貌倒也是精致的,是一种很大气妖冶的美丽,可是又带了几分娇俏,像年轻时候的邱淑贞。
鹿子初给她打了1o分的评价。
她一落座,就点了一杯莫吉托,端着独自饮啜。
让鹿子初多看她一眼的并不是她的长相,而是她点这杯酒的时候的音,mo-hee-Toe。原汁原味的西班牙语,嗓音慵懒又神秘。
这样一个风情摇曳的女人出现在这个乌烟瘴气的酒吧里,让每一个男人变成了猎手,激了狩猎的本能。
鹿子初总觉得她有一种吉普赛女郎的浪漫和美丽,风情万种,又特立独行,像是悬崖峭壁上凌风的烈焰蔷薇。
十分钟不到,已经迎来送往了五波男人。
烈焰蔷薇被打扰了心情,有些心烦意乱。
当第六个男人不由分说坐在她的身边时,她的忍耐终于到了尽头,不过她真是淑女,需要保持优雅,于是起身寻找新的座位。
在鹿子初要第二杯Tequi1a的时候,她在鹿子初的左手边落座。
这样一来,她左边是吧台尽头,没有位置,另一边是鹿子初,任何人都不会越过他往烈焰蔷薇身边凑。
再说,这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她对他有意思。
“有火吗?”她拿出一支女士香烟,用指尖夹了。一举一动,无比诱人。
声音是华丽的,有些低沉。搭讪的方式像个男人,且又有些过时。可鉴于她的过分美丽,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再比如说,鹿子初讨厌吸烟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可这个时候,他并没有任何不快。
“抱歉,我不吸烟。”
烈焰蔷薇有些失望,更多的是好奇,对一个男人来说,不吸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真难得。”烈焰蔷薇坐下来以后,扬声对酒保说,“一杯net,一杯margarita。”
酒保问,“一个人喝两杯?”
“第二杯给这位先生。”烈焰蔷薇看着鹿子初,露出一个娇俏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