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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玄旸离开羽邑那天,和他舅舅走的是宫城的东门,那是通往岱夷的方向。

青南脸庞被面具遮住,头戴华美的白羽冠,身穿素白长袍伫立在郭城残破的城墙上,远远目送。

晨风带来初秋的寒意,高处风声呼啸,将他盛装的服饰吹得凌乱,在烈风中,少年的身形稍显单薄。

背上一大堆行囊,携带弓箭,手里还执柄长矛,少年玄旸的身姿挺拔,举止从容不迫,他站在舅舅身旁,与前来送行的羽邑居民一一话别。

离开之前,玄旸回过头,看见城墙上的青南,他扬起头微笑,嘴里喊着什么,他用力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走了。

舅甥从羽邑那棵极其高大,不知年岁几何的神树旁走过,他们脚下的山道延伸至林谷。

距离如此遥远,遥望两个人影如同草籽般微小,在青南眼前逐渐消失不见,如同被风携去。

“我赢了,我爬得最高!”

月牙坐在高高的树干上挥着手欢呼,小辰还在努力往上爬,看来很不服气。

两个小孩本来在清点树上的箭,忽然起了玩心,比赛谁爬得更高。

“你们两个都给我下来!”阙月单手叉腰,在地上呵斥。

青南将抚摸大树的手移开,抬起头来,冷不丁对上玄旸的目光,视线交织,青南挪开脸。

玄旸的肩膀靠在树干上,目光始终没离开青南,他没说话,但看得出来,他很想说点什么。

第1o章

三月节的飨宴还在继续,五溪城的城主皋月又一次设宴,这次是为岱夷族的三位尊客践行,他们明早就要踏上新的旅程。

木俎上是烤猪肉,热腾腾冒气,散着油肪烤焦的诱人香味,令人食指大动,一名客人急不可耐的取出骨匕,就要去切割猪肉,骨匕小巧,切得费劲,坐在一旁的沅叟笑呵呵:“不是有羽族刀吗?你拿羽族刀切肉。”

围着大木案就餐的有五人,青南坐在一角,左右都有空位,其余人纷纷挤在一起,有意避让。

原本人们就畏惧青南的巫祝身份,更何况现在有关于鹭神使动动手指就让高地族战士倒地打滚的传言,传得很离奇。

青南本来低头酌酒,听见这句话,忽地抬起头来,看向被人执在手中的石刀,第一次仔细端详它。

形制十分类似青宫祭祀用的切肉刀,不,应该说一模一样,使用相同的石材,刀刃一边呈钝圆状,一边呈尖锐状,刀柄倾斜,具备一致的独特造型。

青南琢磨:“羽族刀?”

拿石刀切割猪肉的客人,秉承着尊老爱幼的习俗,将切下的第一块猪肉给沅叟,沅叟用竹箸夹起那块猪肉,慢吞吞说:“这样的切肉刀,经常在飨宴上出现,原本就是从羽人族那儿学来,人们忘记来历,但还保留叫法。”

青南呷口酒,平淡地说:“应该是相当久远的事吧,在羽邑已经很少人使用,只有青宫举行祭祀,才会用到这种切肉刀。”

“老叟年幼时,爱坐在火塘边听老祖父讲以前的故事,确实是相当久远的事。羽人族曾经很兴盛,据说千年前,大地上还没有什么像样的城邑,羽人族就在南方建起一座巨大都邑,那座都邑就是羽邑。”

年老缺牙,进食不容易,沅叟费力地嚼着一片猪肉,为了说话,将猪肉囫囵吞下:“唔,以前的羽人族从不进行远游,他们不会去拜访别的部族,不愿意交流,也不向别的部族学习,很自傲。老叟这么说,鹭神使不要生气。”

“远游,在以前是成为勇士和领必须通过的考验。唯有经过远游的人,才能拥有虎豹般的勇气,拥有比石头还坚硬的意志,获得远方的稀罕物品,掌握他人不具备的知识,远游的人因此受到自己族人的尊敬,在族中享有荣誉。

在很多很多年前,羽邑还有王的时候,王宫里有许多稀奇珍宝,王庭奢靡的生活更是让旅人惊讶,旅人们从羽邑带回物品,还有羽人族王室子弟的生活方式,飨宴上用的厨刀漆俎,女子喜爱的串珠玉璜,这些物件,就这么从羽邑传向四方。”

说完这么长一段话,沅叟气喘,低头咳嗽,孙子递来杯酒,让他喝口酒,润润嗓子。

“羽邑的往事,就连我也不甚明晰。沅叟的祖父,是位拜访过羽邑的旅人吧?”青南喝完杯中的酒,搁下陶杯。

“我们家族算不上大族,但祖上出过不少旅人,到如今与远方的联系有些已经断绝,有些还维系着。我祖父年轻的时候也去过很多地方,曾见过南方的海崖,我祖父是位旅人,也是位族长。”

沅叟的孙子轻拍祖父的背,帮忙回答青南的询问。

在座的宾客向沅叟及其孙子投以赞许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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