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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不打扰我走了哈(第2页)

路恩的情绪比面对莎莎时还要强烈,竟是难以自制,一时间老泪纵横,泪水积在他脸上深深的沟壑中,又不断满溢出来。

唐的脸色变得极度古怪。他不眠不休工作两天昏睡过去以前做梦都想不到,他醒来后第一眼看见的是残破的大门,疑惑地出门,有一个不认识老头跪在地上对着他痛哭不已。要不是他够宅,几乎不怎么出门,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欺负老人家了。

见唐这副表情,好歹没有哭得背过气去的路恩抽抽噎噎地解释道:“您可能不认识我,那也没什么,因为我不重要。但是,赞大人,我知道您,几百年前我偶然得以见您一面,那一面我记到了现在。您还在,这真的是太好了!”

几百年前,路恩还是个孩子。龙族的寿命相较其他种族称得上漫长,而血统越纯,寿命便越长,相传古龙种除却非自然死亡,可活数万年。而作为混血龙种,几百年,已经到了路恩的极限。

几百年后,路恩白苍苍身已老朽,而他见过的这位大人容貌年轻,一如从前。

他感到由衷的高兴。

他目光温柔地看着面色不佳的唐与姜雾海身后疑惑地探出半个脑袋的莎莎,他此时确实地看见了龙族光明的未来。

明白了对方意思的唐金眸变得冷然:“你是那一脉龙族的?”

“拉斯特。”路恩回答。

唐一指莎莎:“她是你们的大小姐?”

路恩点头。

“你起来吧。”唐最终说,看向莎莎的眼神柔和了几分。

见老绅士态度的转变,姜雾海对唐说:“原来你才是龙王啊。”

“什么龙王啊,你要当让给你。”唐无语道。……

“什么龙王啊,你要当让给你。”唐无语道。

“不用不用,这个称号留给你们龙族内销吧。”姜雾海摆摆手,用脱尘世般的神情表示自己真的不感兴。

姜雾海接着问老绅士:“所以,让莎莎留下来,跟着他学习魔法,你答应吗?”

“当然,当然!”路恩怎么敢拒绝,他简直是大喜过望,连带着对姜雾海的态度也变得恭敬起来。

和大人关系甚好的朋友,一定亦非凡人也。

“喂喂,什么留下来跟我学习?”

作为当事人的唐从来没有听过还有这种事情,感觉姜雾海是在伺机报复。作为另一位当事人的莎莎深有同感。

姜雾海照例当做没听见,专心感受着冬日难得的温暖阳光。

“那,大小姐就劳烦大人您了。我们冒昧前来打扰您的清净,真是万分抱歉,我们这就离开,望大人多多教授大小姐。”

唐听了半天,也就要离开这句听着最称心,欣然准了。

状况外的赫尔特被路恩拽着离开,不明所以地问:“喂,怎么回事?”

“回去给你解释。”路恩不欲与他多言,他急着回去报告此事。

欣赏了一场堪比家庭伦理剧的现实大戏,姜雾海非常满意,觉得此行不虚。他看着劫后余生般振奋的莎莎与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后辈的唐,觉得自己可以光荣地抽身而退了,便笑呵呵道:“那我不打扰,我走了哈。”

“不,你不能走。”唐微笑着抓住了姜雾海的肩膀,“解释一下我书房的门是怎么回事?”

姜雾海大可以将一切自开始娓娓道来,但他莫名心虚,毕竟那一斩多少是带了点个人感情在上面的。这种时刻,他只有呼唤外援:“未央姐呢?救救,救救!”

未央得知莎莎将会留在他们家小住一段时间时,已经去为莎莎收拾房间了。

莎莎见状,连忙一边跑进房间一边大喊:“未央姐,我来帮忙啦!”

留下微笑着的唐与尬笑的姜雾海对视。

冬日的阳光可真好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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