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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3页)

看起来魔主似乎很喜欢大周的这个故事,与他本体相近的花神,属性为火的灯神,在传说故事里,是那么真切又热烈地相爱,似乎就是苏安晏与裴焰的曾经。

可惜,都是假的。

传说故事是假的,苏安晏与裴焰的爱情,也是假的。

噗呲。

那是锋利匕扎进血肉的声音。

花神不可思议地看向自己的胸口。

血浸透了华美的衣袍。

薛琳琅神情冰冷地望着他,全然提防他的模样。

“谁派你来的?好大的胆子,竟敢当街行刺皇子。”

说罢,那刀锋又离心脏近了一寸。

作者有话要说:

薛琳琅对师父:避而不见薛琳琅对狐狸:踩碎木雕。薛琳琅对魔主:给你一刀!!!天花无数月中开,五采祥云绕绛台。堕地忽惊星彩散,飞空旋作雨声来。出自明朝瞿右《烟火戏》下章大部分是替身回忆和当年苏安晏之死的真相~部分火葬这章重点主要是谢凛有点回忆起前世了,古锦月不仅准备挖玄火还要顺便把古灵月的妖心挖出来再来一次……,然后是魔主的正式出场~一点点火葬。上章的可辛就是分焰,可以叫他小可心~师父也要出现了,不急。还要妖和魔的区别,为什么本体为花的苏安晏是魔,后面讲到再解释~

第29章小皇子又活过了二十九天

凭借前世对苏安晏的了解,薛琳琅知道,九幽蚀骨花是一种依靠吸食生灵血肉作为养分生长的魔物,虽说杀伤力极高,但化为人身后又极其脆弱,特别是在不设防的情况下,苏安晏的□□就和稍微强壮点的凡人差不多。

这也是薛琳琅选择照面就捅他一刀的原因。

因为有效。

上天是公平的,它不允许世间任何一种生灵过分的强。

人妖魔鬼,都有各自的好处,各自的缺点。

人族大多数资质平庸,修行之道却十分坦顺;妖族天赋异禀,奈何血脉最为稀少;魔族彪悍善战,修道之法受诸多限制;鬼族可以操控死物,一生难见阳光。

裴准倒是这世间最接近“神”这一级别的人物,尽善尽美,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名副其实的天道代言人,但他拥有无上权力与神力的同时,也依旧必须按照天道的旨意行事。

可以说,所有的一切都在天道管辖之内,求的便是一个制衡,一个稳固,而如果跳出轮回之外,就没有这样的束缚,也便没有任何死穴

就如同前世的裴焰,因缘巧合之下,既有人族的修行坦途,又有狐族的摄魂天赋,既有魔族的杀戮之力,又有鬼族的操纵之术,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彻头彻尾的怪物,怎能不让天道忌惮?

只可惜那些因缘巧合,若给裴焰一个选择,他并不想要罢了。

时间回到此刻,庆典的烟花仍在一簇一簇飞上天幕,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不断响起,在薛琳琅与苏安晏脚下,蚂蚁似的人群中爆出恐惧的尖叫,原本热闹非凡的花灯会陷入一片混乱。

“杀了他!今日无论如何也要杀了裴焰!杀了那个怪物!”

那些意图诛杀薛琳琅的刺客们见行踪已经暴露,便想着一不做二不休,望着凌空的两人,神情中既有愤恨又有恐惧。

苏安晏拔出匕,唇角流下殷红的鲜血,眯了眯眼,气势不减:“就凭你们这群秃驴,也想伤害阿焰?”

上次在皇宫刺杀薛琳琅的江湖高手是珍妃的手笔,而这次竟是佛门派出的十二金刚。

奇怪的是,这群修为不俗的和尚怕的并非深不可测的苏安晏,而是他怀中那个病怏怏的、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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