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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第1页)

“现存的阿兹尔的后裔有且仅有一位……有趣的是,她现在就在这座城市里。”

内瑟斯的眼神立刻凝炼得像太阳一样炽热,他的感官变得数以百倍地敏锐,他听到神庙下方上千个喋喋不休的低语,看清了铜制圆盘上每一处瑕疵,感觉着脚下的每一颗沙粒。一股刺鼻的血腥味窜进了他的鼻腔——应该是刚刚止住的伤口,来自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灵魂。

在东方。

“恕瑞玛会庇佑你的,年轻的先知。”内瑟斯在说完这句话后,便大步流星地向东走去。贾斯丁连忙跟上,跑在他前面引路,俨然一个带路党的模样。

本来嘛,内瑟斯其实不需要他也能找到希维尔,贾斯丁也就是为了混个脸熟,要是恕瑞玛帝国真复兴了,也能混个从龙之功什么的。

恕瑞玛的主角不是他,贾斯丁只要安安心心地做个辅助就好——他是这么想的,然而,被他辅助的那个人却有自己的想法。

“我对当皇帝没有任何兴趣,你们找错人了。”内瑟斯找到希维尔时,她刚好在吃饭,见到这个活着的传奇,希维尔连碗筷都没有放下来,眼睛注视着巴巴扬茶汤里泡着的肉干,只等它什么时候软下来开吃。

“可你身上留着阿兹尔的血,你是恕瑞玛皇族的唯一后裔。”内瑟斯比希维尔高很多,和她说话时却并没有展现出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是以臣子的身份请示,以长者的姿态劝导。

“那又怎样?贵族的后代可能是乞丐,商人的后代可能是强盗。”希维尔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嘴:“我现在只是个佣兵——我也只想当一个佣兵。”

“当佣兵不就是为了钱么,你要是当上了恕瑞玛皇帝,整个国家队财富都是你的……”

“说得没错!”金克丝为贾斯丁捧场道:“当老大可比自己单干赚多了!我和贾斯丁之前总需要为了明天的口粮忙来忙去得,现在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躺在金币里洗澡!”

“每个佣兵都知道,任务的报酬越高,难度也就越大。凡事都是有代价的,我并不觉得自己有承担这一切的能力——更没有承担这些的想法。”希维尔像喝粥一样,把茶汤和肉干一股脑地倒进嘴里:“你要就是为了这事来的,那就请回吧。”

“狗……内瑟斯?”从刚才开始,内瑟斯就一直没怎么说话,而是出神地望着西方的天空。

“天边的乌云?”

“那不是乌云。”内瑟斯转过头,眼中满是凝重。

“那是军队扬起的尘土。”

在地平线尽头,内瑟斯看见了一大群部落的战团。他们高举着各式各样的图腾,正朝着城市进。轻装的游击手、骑射手和手拿鳞盾与重斧的战士……至少有五百人。正常情况下,这些部落一旦见面就会拼个你死我活,然而……

出现这种情况,只可能是一个原因——有一种无上意志,正统领着他们。

“泽拉斯。”

“谁?”

“从地狱归来的叛逆者,殿下。”内瑟斯看向希维尔:“你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无论你接不接受自己的命运,泽拉斯都会杀掉你。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斩断阿兹尔的血脉,一了百了。”

得益于贾斯丁的帮忙,内瑟斯比原本时间线里更快地找到了希维尔,让他们在泽拉斯入侵之前还有一些时间准备,不过,这个时间也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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