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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泯灭于(第1页)

世间有神明,当立于人上,世间有刍狗,当匍匐在地。

天边的乌云越来越低,仿佛大军压境,就像身着黑色铠甲的士兵,而在这之中有着一名无意义的人,顶着狂风行进,鲜红的围巾就仿佛闪电一样,雷鸣,惊人,动辄摧毁千万军,世间叹止有神明。

我在暴雨天之前找到了一个地洞,那里还残留有篝火,看来这里的才刚刚走。

就在我进入地洞之中后外面就下起了雨,滴答滴答,有些流入地洞口,有些则随着风吹了进来。

“还真是好运气啊,没想到我这样没有意义的人,竟然能够找到这里,该说是神明的赠与吗?”

不顾我的独白,积水流淌在外,就像是在高歌一曲,“真是的,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呢?”

将围巾搭在脖子上,我拿出日记匆匆的看了两眼,随后拿出羽毛笔和随身携带的墨水,好在没有撒。

“今日,暴雨,我很幸运,找到了一个还尚存有余温的洞,但我该怎么办,失去了意义……”

我的笔顿了顿,“也许,我应该去找村长,不管她在哪里,我一定要问清楚。”

收起笔,将墨水和日记混在一起放入包中,这就像是在开盲盒一样,你在打开之前,永远不知道墨水会不会撒。

“…………是我的错吗?”

“难道,我的要求太过分了吗?”

“难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吗?”

“我应该怎么办……”

也许我该去找村长……也许我该为自己而活……也许,我该去……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冷静!刘澄明!你在想什么!”

“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我的触手打碎了一边的墙壁。

“既然,如此……那我就要为自己而活!”

“绝对不会,再,伤害自己……”

……

渐渐的,渐渐的,雨停了,篝火早已熄灭,我也被清晨的阳光吵醒,他就像一个顽皮的孩童,轻轻扣响了我的眼帘。

我一脚蹬到了墙上,所有的地方仿佛地动山摇一般,“靠!”我连滚带爬的离开了洞穴,而在我离开这里的下一瞬间,这个山洞就塌了。

“我去。”我茫然的看着这个塌陷的地方,“我……算了。”我在地上翻了个身,然后缓缓的从地面爬起来。

唤出触手,感觉前所未有的畅快,我甚至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充满力量,“全部都唤出来吧!”

一瞬间无数的触手如同遮天蔽日的沙虫群,遮盖住了天空,方圆几里都被我的触手遮盖住,仿佛一片森林一样。

“哈哈,看来确实啊!”我已经打定注意了,我会离开这里,前往西大6,据说那里荒无人烟,我打算独自在那里生存,和陌生的邻居做客,没准是猴子。

随后我打了个响指,所有的触手在一瞬间消失不见,就仿佛海市蜃楼一般。

抬眼,看向西方,这里,将是我崭新的开始。

话虽如此,但这些现在来看也不过是异想天开一般。

毕竟我没有横渡海洋的能力。

还是得到定期往返的船上去,我并不想原路返回,而是走了一条偏向南边的路,这次,我要去的国家叫尼蒙亚,这个国家我早就做好了功课,本来是打算行商过去的,这下好的,没有任何必要了,到时候偷偷跟上就好了,毕竟就我自己了。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有一个特殊的感觉,所有的地方我感觉仿佛只要我想,一挥手便可以前去,就像是矢量一样,无所不在又无所不有。

不过我舍弃掉这种特殊的感觉打算直接前去。

就如同往常一样,每当下雨的时候就唤出触手,把自己围成一个团,在里面躲避雨水,晴天就赶路,所幸,我并不需要吃饭喝水,所以,我只需要保持定量的休息就好。

就这样得过且过的走了半个月,终于走到了尼蒙亚,这所城市没有任何的不同,与其他沿海城市一样,主要是靠航海来保证国家的展,当地的特产是松茸蟹玉米蒸糕,但其实不是那种玉米而是一种和地瓜一样的东西。

这所城市,是太尼亚帝国的一所管辖下的普通城市之一,据说这个帝国是以兽人皇室为尊的,所以国王也是兽人,而且是罕见的双尾兽人,也就是说有两个尾巴。

不过,我只需要在船停靠的时候偷偷上去就好了,作为卑鄙的现代人,这点事我还是可以很简单的做到的,我现在满面灰尘,就像一个落魄的冒险者一样。

不过,我还是准备带走一点东西……

这艘蒸汽机船在正午十分行驶了,和我想的一样,我握着手中的一本书,那是我的日记,我在某个幸运的商店老板那里顺走了一根羽毛笔,我本来的羽毛笔已经淹没在那个土洞里了。

“啧,没想到,我也有这一天,哎!”

按照我所想的,这艘船在三天后便到岸了,这里这艘船是魔法和科技的造物,所以效率要高上不少,率也要快上不少。

我到岸的国家叫米兰特林,这是一个小国,最著名的是它的米兰椰林,那里长满了椰子,而且,可以随便摘,不过我对那片椰子林并没有任何的想法除非我能够全部打包带走。

到了这里的中途,经过了七年的行进,就连时间也被我所忘却。

……

这片溪流,真是干净啊!我打心底里想,从中照射出的样貌仍旧和四十年前一样,一双手,也并没有长大,我也早就适应了独自一人的旅途,就随风一样去,就随雪一样归,离那里还有多么远呢?我不禁扪心自问,“你究竟在做什么呢?”

这片河流上游是一个小村子,清晨的炊烟已经随太阳一同升起。

回忆起来,我这七年,好像只是在赶路,遇见过野猪,和亡灵战斗过,去过遗迹,见过高峻的山峰,好像这样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

“唯一变的,估计也就我的精神了吧,现在的我绝对不能被称作一个正常人。”我对自己的情况还是知道的,自从七年前那个夜晚,满腔热血的少年就已经死了,唯一剩下的就只有这个躯壳,这个装腔作势的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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