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时让人感觉到窒息的世界里,庸庸碌碌的人们充斥在每一个繁华的街道、广场以及比比皆是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里。在每个被水泥森林环绕侵占着的城市,灯红酒绿也无法掩盖人们心中的空虚与孤独。当我们团缩在温软的沙发中时,会不会无意间看向窗外的昏暗灯光下的黑夜,看向那不再广袤的灰蒙蒙的夜空,会不会去寻找暗淡月光下的那最后一点星光。
岳大是整个岳城最负盛名的地方,不仅是因为大学之大,也是因为城市之小。当你站在城建中心的缩略图前,你似乎再也找不到另一片能够更加称得上岳城标志物的区域了。除了那巍峨耸立的撑起整个城市脊背的大山,便是这位于大山脚下百年如一日的沧桑建筑值得一提了。
当程旭看到这篇由贴吧某知名人士发出的满怀深情地帖子时,他不屑的笑了笑,并且翻身放了一个屁。这是他入学的第三天,仅仅三天,他便对这个学校彻底的失望了。
在这个学校,没有一点所谓百年学府的厚重感,只有同于大多数新兴大学所共有的压抑和繁华粉饰下的荒凉。如果站在程旭现在的位置看向窗外,除了那片还算的繁华的小吃街,便只有成片的农田,用力的嗅一嗅,还能闻到不远处绕城高速飞驰的汽车喷发出的尾气的味道。
或许在学校的两个足球场和一个体育场是唯一值得称道
的事情,但当你穿着湿透了好几遍的校服站在烈日下军训的话,一定不会这么觉得。程旭也受不了这种折磨,不是身体上的折磨,而是心灵上的折磨。想他一生从来不穿校服的学生生涯,居然在大学这种传说中的天堂里钉上了耻辱柱。由于无法反抗穿着巨丑无比的校服,程旭小施一技便舒舒服服的躺在了宿舍的床上,顺便打开了电扇。
程旭的理由天衣无缝——软骨病——这是他从高中同学那里偷偷学到的。由于校医院没有这种鉴定技术,而程旭又早早掏出了准备多时的虚假病历,教官不得已同意了他的偷懒行为。知道真实情况的新宿舍舍友,很仗义的保守住了秘密,虽然他们从来不承认是被程旭用一星期的晚饭收买了。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程旭踹掉身上半掩的床单,翻身跳下了床,对着正好偷偷摸进宿舍的那个猥琐的身影踹了一脚。
“程旭,我日你!”被踹倒的身影悲愤的爬了起来,他是程旭旁边的旁边的旁边的斜对门宿舍的一名牲口,他们因为在军训的第一天同时向教官请假而惺惺相惜。他的名字叫做杨晨,一个烂大街的名字,却有一个别人都羡慕不来的出身——这所学校某教授的孩子。在自己父母的纵容下,杨晨自然可以轻松地躲掉军训,程旭说不定当时也沾了一点点光。当然这一点程旭是坚决不会承认的,他沾
谁的光也不会沾眼前这个牲口的,原因没有别的,程旭已经被杨晨阴了一次。
当初明明说好的一起加入到院足球队组成黑白双煞,征战校级联赛,临了当程旭傻傻的抱着足球如约来到球场训练的时候,却发现足球场上也被一群军训的新生霸占了,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哪还用说踢球呢?要不是程旭穿着球衣,再加上跑的够快,差点就被不远处篮球场上自己班级的教官抓了正着。当他满怀怨念的冲向杨晨的宿舍,却发现他正和一群足球队大二大三的牲口凑在一起打牌。当程旭看到几人躲闪的目光和略微敞开的窗户时,便知道这群臭不要脸的畜生们把老实善良纯洁的他给阴了。恼羞成怒的程旭便在那一刻起养成了一个持续了四年的习惯——每次见到杨晨,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损友踹到地上。
今天也不例外,又到了下午正常训练的时间点,杨晨来程旭的宿舍喊他一起,却被早早算好时间的程旭踹了个正着。看着新发到手上还没捂热的球衣,就这样被程旭踹了个大鞋印子,杨晨就像吃了一嘴的苍蝇。
“狗日的你在宿舍睡觉还穿鞋?”杨晨悲愤的喊道。
程旭不屑的甩了甩刘海,迈着王八步走出宿舍门,给杨晨一个风骚的背影:“你该庆幸老子没穿足球鞋。”
看着程旭提在手里的碎钉鞋,杨晨浑身打了个哆嗦。
两个人打打闹闹的离开
宿舍,穿过结束军训的新生的人海,来到那个刚刚还人满为患的足球场。球场里已经有两三个穿着相同样式球衣的人在那里更换装备,他们是两人的队友,不过都比他们要高上那么一两届。
看着那个脱下牛仔裤准备换上足球裤的男子,程旭猥琐的悄悄地摸了上去,在靠近到足够行动的那一刻,他突然用尽吃奶的力气将那男子的内裤拽了下来。杨晨一看大惊失色,但手里却毫不逊色的将被扒裤子学长的牛仔裤和足球裤抢了过来,一脚连带着自己脱了一半的鞋就踢了出去。这一脚势大力沉,毫不逊色卡洛斯在四国邀请赛上那一脚的风骚。
那名学长却很是淡定,似乎被拔掉裤子已经成了常态,不紧不慢的在程旭手里抢过内裤,一边提着内裤一边走向包裹着杨晨臭鞋的他的裤子走去。程旭和杨晨震惊的看着这一幕,同时回过头来,他们似乎之前还记得,还有很多学生没离开操场,包括哪些粉嫩如花的小女生们。
果不其然的,学长彪悍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许多人朝着程序他们起哄,更多的人却是加快了步伐。程旭偶然发现,起哄的人群中竟然女生偏多,看来这年头,色狼这份有前途的职业都要被女性霸占了。
谁说早秋不是个发情的季节呢!?
学长磨磨唧唧的走向自己的裤子,丝毫不在意仅被内裤包裹的屁股在众人面前
晃来晃去。更让程旭佩服的是,当学长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裤子,他没有选择原地穿好,而是转身又迈着王八步走了回来。这一刻,尖叫声更加猛烈了,程旭和杨晨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又同时看向对方,片刻后,猛地掐住了对方的脖子。
“掐死我吧!这狗日的!我要瞎了!”
“你死我也不能苟活,兄弟帮我一把!”
两人突然地搞怪让身边已经换好装备的另一名学长笑出了声,他是他们的队长冯卫,也是他一手拍板决定程旭和杨晨早早地加入足球队的,要知道,距离足球队招人的时间还有小半年那么久呢。
冯卫看重他们的,当然不是两个人臭味相投的神经病气质,而是另有原因。程旭平时懒散,对待训练和比赛却无比认真,身体素质算不上好,但是脚下技术却相当细腻。杨晨却正好相反,训练中经常走神,但是身体素质和个人能力都是极佳。不过相对于他们冯卫来说,他两个最吸引他的并不是这些纸面上的因素,更多的却是他们对足球的热爱和那股能感染到旁人情绪的激情。
也许说是基情也都可以,两个人相识不过三天,却如此的合拍,就像是亲生兄弟也不如他们那样,相同的气质可以吸引相同的人,也许就是这么一个道理。当初他力排众议,将两人纳入囊中,未尝不是也被两个人的气质所吸引。
程旭他们所在的水土
学院,按理说应该都是那种人数众多,打架都能把人吓死的大院,但在岳大却奇怪的摆不上台面。也许是学校的领导太看重商科吸金的能力,不看重其他学科的全面建设,偌大一个水土学院上下加起来居然不超过两千人。这可是包括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总数,相对于经管学院或者文法学院来说,水土学院着实有点可怜。
这也就导致了,想在不到一千名男生中里选出能踢校级联赛的人,实在是太难了。别觉得不可能,堂堂中国13亿人口,不也选不出11个能踢赢比赛的球员?按这个概率来算,每年平稳出线,能在实力傍上稳居前八的水土足球队已经是个奇迹了。毕竟其他学院一个年级的人数,就能赶上他们整个学院的人多。
足球队如此,其他队伍情况也好不到哪去。整个学校遍布着形式主义下的运动热潮,为了体面和均衡,各大学院不仅设有足球队,还有篮球队、排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甚至还有毽球队,而除了足球和毽球之外的球队竟然还要区分男女,有些实力强的学院甚至凑在一起组织了棒球、垒球联赛。程旭对此一直腹诽不已,既然如此,堂堂百年名校,为何不成立诸如围棋队、象棋队一类的?当他知道,在这个学校里上有个叫棋友社的组织时,程旭被深深的折服了。
总共人数就这么多,有运动细胞的本来
就没有几个,还要被这么多的球队瓜分,简直让水土学院的十个队长愁翻了天,尤其是需要人数最多的足球队,每年统一招人的时候,经常可以见到当年的足球队长对着其他男队破口大骂,丝毫不顾及同事情谊。
“你们选三四个就够了,老子得他妈选十几个,你们还跟老子抢,抢NMGB!”
今年的足球队长和篮球队长恰巧在一个宿舍,当后者知道冯卫早早地将两个人拉拢到足球队里去的时候,硬是借自己舍长身份让冯卫刷了一个星期全宿舍的袜子,就这样,冯卫还心甘情愿。当看到眼前两个搞怪耍宝的学弟正在讨好刚才被扒裤子的副队长,冯卫不禁欣慰的笑了。
水土学院最大的问题不是出线,不是保级,是青黄不接。冯卫是这一批里面最后一名拿过冠军的成员,但那还是他大一当替补时的事情。已经大四的冯卫想在毕业前,率队再夺一次属于自己的校级比赛奖杯,如果能够做到,这就是最大的满足了。
然而他之后两届的球员似乎都进入了人才荒,即使凭借着全校最刻苦甚至艰苦的训练,也不过连续两年止步八强,冯卫便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程旭他们这一届,看着颇有些天赋的程旭和杨晨,冯卫几乎看到了一点黎明的曙光。但仅凭借现在的程旭和杨晨是显然不够的。
程旭常年踢野球,技术自然没的说,但是身体素
质差到足够让女篮的姐姐们笑话。当初的一番测试下来,除了绕杆带球跑和传球外,程旭几乎一塌糊涂:速度不够快,身体太疲软,尤其是体能非常差,差到一千米跑完都躺在地上喘的地步。虽然程旭足够努力,但这些还需要时间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