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主要的是,他习惯了不依靠别人,有什么事都喜欢藏着。
穿深色的衣服,是因为可以躲进黑暗里,这样即使掉眼泪,也不会被人看见。
那么,穿白色的是谁呢?
苏闻禹回忆起那天和裴瑾文的初次见面。
那人就穿着整齐熨帖的白衬衫,笑起来纯粹又温暖。
嗯。
果然很干净,很好看。
苏闻禹笑了一声,他忍不住想,霍城真的挺厉害的,让他完全没办法产生一丝侥幸。但凡心里稍微燃起一点点火苗,就能被他迅浇灭,兜头冷水泼得人透心凉。
不过这样也不赖。
虽然现在心里还是会痛,可是没关系,痛才好呢。
时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坏掉的感情放任不管,就会变成一道疤,不论过多久,想到还是会难受。
而他要做的,是把这个人从心口狠狠剜去。
有朝一日在街角重相遇,可以平平淡淡地互相点头,毫不在意地擦肩而过。
到了那种程度,才是痊愈。
其实也没有那么难。而且,说不定会比想象中更快。
感谢霍城的帮助。
作者有话要说: 替身是有误会的,但是霍大少的本质问题其实不在于这个,所以火葬场他值得!
感谢投出火箭炮的小天使:顾眠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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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章他不等了
托霍大少的福,苏闻禹晚上又没睡好。
前半夜是又困又失眠,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开始做一堆乱七八糟的梦。
他梦到了和霍城的第一次见面。
其实想想挺神奇的,都过去六年了,按说记忆早就模糊,可是在梦里,所有的一切都如此清晰,好像就生在昨日。
那天晚上,苏闻禹帮一个朋友临时代班,在一间闹吧做服务生——制服是统一的,纯黑带金,不是什么白色。
工作内容倒是不难,除了收碗盘端杯子以外,就是推销当季的酒饮,照着资料背就行。
苏闻禹也是游离在各种地方打工惯了的人,一去就干得挺顺手,东走西窜像个忙碌的陀螺,结果有个客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手脚不太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