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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5 关于李旦的资料(第1页)

李旦

或称李习、李旭,明?万历间泉州人。与海澄颜思齐、南安石井郑芝龙同属十七世纪初期与台湾渊源最深的海商。郑芝龙的崛起与他的扶持有很大关系。(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芝龙》)

李旦是继徽州人王直之后在日本九州建立庞大的商业势力的又一名中国人。王直是华人最早来到日本平户定居的,他在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到平户,受到了岛主(松浦氏)道可隆信的礼遇厚待。

李旦“以商船为事”,经营海外贸易。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在菲律宾马尼拉经商时,成为华人社区的领。因为西班牙人眼红他的财富,设计将他逮捕下狱,还没收收了他的财产,16o7年(万历三十五年)左右,他逃出马尼拉,转移到日本经营,大部分时间居住在长崎平户。

16o9年(万历三十七年),荷兰人来到平户开商馆,给李旦创造了机会。由于荷兰人需要得力的中国人帮助他们打开对华贸易,所以李旦成为他们主要借助的力量。李旦又善于结交长崎、平户两地的权贵,与长崎奉行(相当于长崎市长)长谷川权六藤正、平户岛主法印镇信(道可隆信长子)一家关系都很好,因此慢慢成为当地的头面人物,是继王直之后,又一位在日本的头号华人传奇人物。

1613年(万历四十一年)第一批英国人到达平户时,李旦已成为当地华人社区的领,在当地有相当大的影响。他的商船来往于台湾、厦门、澳门、柬埔寨之间,被外国人称为“非常富有的中国人”。他与当地权势松浦大名有互相关照得益的私人友情。英国人约翰?萨利斯奉命在日本建立商馆时,得到允许,租了李旦的房舍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日本的总部。1613年,李旦在家养病,约翰?萨利斯和松浦法印的女婿前往问候。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秋,李旦的一个女儿生日,有5o多位中国华侨前往祝贺,赠送很多珍奇的礼物。

李旦的几个兄弟和儿子都从事海外贸易。李旦的一个兄弟叫李华宇,当地人称之为甲必丹华,在长崎作为李旦的代理人。另一个兄弟在中国,主持李旦的商务贸易。李旦的第三个兄弟居住平户,直接襄助李旦。李旦之子李国助,追随其父,参与所有活动。1617~1618年、1621~1624年,德川募府颁布将军贸易特许证(朱印状)给李旦,1614~1618年李华宇获得朱印状,1617~1618年李国助得过朱印状,从事台湾贸易,并利用台湾进行对福建的转口贸易。

郑芝龙随李旦到日本,曾“寄身门下”,“以父事之”。李旦“把几艘船和大量财富交给他监管,委托他在交趾支那和柬埔寨经商”,“郑芝龙出色完成任务,给主人赚了厚利,并获得巨大的信任”。

在荷兰人占有台湾以前,李旦、颜思齐、郑芝龙共同以日本的平户、长崎和台湾的云林、嘉义一带为基地,从事对日贸易和海上武装打劫活动。1622年,荷兰人重新占领澎湖,劫掠福建沿海,受到明朝水师的强力反击。李旦与颜思齐密商后,出面调节,荷兰人遂于1624年退据台湾。

1625年8月,李旦去世,李旦集团另一个领颜思齐也于一个月后去世,郑芝龙继承李旦的位置,成为李旦集团的领,纠合余众脱颖而出,成为台湾海峡最强大的一股汉人海上武装力量。

李旦与颜思齐是否同一人的争论

日本学者岩生成一认为,李旦和颜思齐是一个人所用的两个名字。

荷兰学者包乐史则认为,李旦和颜思齐都是海盗集团的领,活动于台湾和九州之间,郑芝龙是这两个人的属下,颜思齐是李旦的亲信之一。

中国学者傅衣凌对颜思齐与李旦是一个人“深感怀疑”。

而陈碧笙以“此两人出生地、活动区域、活动内容和方式,死亡时间及死后事业由郑芝龙继承等方面几乎完全相同。证之各书记载非颜即李,非李即颜,极少两名同时俱见之例”,认定李旦与颜思齐为一人。

张宗洽认为“颜思齐其人是狡黠多智的郑芝龙为了洗刷他吞没李旦财产和丑名而虚构影捏的。”

其实,李旦与颜思齐应系同时期海盗集团的两个领。

李旦为泉州人,在《明实录》中有记载。《明实录?卷58》“福建巡抚南居益天启五年(1625年)四月戌寅题奏”云:“今镇臣俞咨臬言,泉州人李旦,久在倭用事”。

江日升《台湾外纪?卷1》载:颜思齐“福建海澄人,姓颜名思齐,字振泉,年三十六,身体雄健,武艺精熟。因宦家欺凌,挥拳毙其仆,逃日本,裁缝为生,居有年,积蓄颇裕,疏财仗义,远迩知名。”颜思齐与郑芝龙等26人在日本谋起事,事泄,募吏将捕之,各驾船逃,颜思齐与郑芝龙等逃至台湾,后死于台湾。

据连横《台湾通史》云:“思齐死,葬于诸罗东南三界埔山,其墓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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