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胡适来说,初到美国学习的困难与其所选专业也有关系。胡适学的是过去全无基础的农科,以前的积累没有多少用处,自然辛苦。开始时大约是努力要想集中精力学好,因此决定“此后不复作诗”,但到1911年2月初已不能坚持。胡适决定不做诗,很可能是受他二哥的影响,因为二哥在1911年3月还来信劝胡适不要太着力于旧学。二哥以为,经学知大意已足,诗词则更是无用之学。这个观点明显表述在胡适归国前总结他留学生活的一诗中。他在那里面说,初来美国时,认为“文章真小技,救国不中用”,因此才“所志在耕种”。[13]
但胡适对农科了解越多,就越现他实在不适于学农科。快读完第一学年时,就写信给二哥,说他想转系,请其“代决”。胡适以为,西方农业重利用机器,“非千亩百亩不为功”,而中国“地多零畸”,所以“不甚合宜”。同时,他领悟到“救国千万事,何一不当为?而吾性所适,仅有一二宜。逆天而拂性,所得终希微”。于是他向二哥强调自己的天性“于文学为近”,拟转读文学。二哥是反对的,他的意思,“文学在西洋各国,固为可贵而难能,然在中国则明珠暗投,无所见长。以实际言,似农学较为切用,且于将来生计,亦易为力。”他并指出胡适关于中国土地的见解,是“拘于家乡山僻之情形”,而黄河以北,沃野千里,地广人稀,正需要机器耕作才能展。不过二哥大约很了解他的小弟,同时他自己或者也是读过《学为人诗》的,知道“率性”与“作圣”很难两全。所以他承认天性对所学专业的重要,鱼与熊掌,“只有任弟自行决择耳”。[14]
此时恰逢中国辛亥革命起,引起了美国人对中国事务的兴,结果将胡适引入演讲界,而胡适因演讲的需要又对中国政治生了进一步的兴。这大概有助于胡适下决心率其性以顺从个人的兴和素养,终于决定“从此改所业,讲学复议政”。以后胡适有数次长信给他二哥,告之决从事于文学哲学,欲“以文学挥哲学之精神”;到1912年春季学期,即改入文学院哲学系了。二哥回信,也只有赞同说他“立志未尝不是”,同时建议道:“以文学挥哲学之精神,其功缓而微;不如以文学挥政治之真理,其功而大。”而且,中国“今日尤以此为急务”,故他颇希望胡适能注意于此。胡适具体写下“讲学复议政”已在即将回国之时,这个志向应当也有二哥的影响。不过,二哥也先警告他,既然改学文科,将来“恐寂寞无所见用于世耳”。[15]
胡适留学时,家中境况已甚困难,二哥虽在上海当差,到1912年渐渐也不能寄钱回家。胡母告诉胡适:“余每年家用总要洋二百元之左,此款全要坐靠吾男汇来。”胡适那时每月有八十美元的津贴,当时的汇率一美元约值洋二元五,则每年寄一月之津贴回家,即足家用,压力应不算太大。但1912年初转系,不但要交纳学费,而且要补交以前的学费,每月被扣去十五元,实则等于少了差不多三十元;三分天下去其一,自然不免要叫穷,也就难以像以前那样寄钱了。结果胡母不得不写信去催。次年胡适与上海《大共和报》达成定期撰文换钱的约定,该报每月寄鹰洋二十元到胡家,才基本解决了此问题。但此事也维持得不久。据胡适的自述,到美国之初,“尚能节学费,卖文字,略助家用。其后学课益繁,乃并此亦不能得。家中日用,皆取于借贷”。[16]
卖文及胡适时常外出演讲都对他的功课有所耽误。观胡适转系后的家信,里面常常说到要卖文和有“外事”,甚忙,则学习多少要受耽搁,自不言而喻。胡适1914年7月给母亲的信中说:“儿在此演说颇有名,故不时有人招请演说,演说愈多,工夫愈有长进,儿故乐此不疲也。”但下面接着说暑假中已演说两次,“当不再有他约矣”,是或已有所觉,并非真的乐此不疲。他同时收到好朋友许怡荪来信,非常担心他“一身常羁数事,奔走外务”,恐怕没有多少时间读书。因对胡适有“心造因”的厚望,许氏嘱咐他“宜多读书”。不知是否因胡适去信时提到学位不足虑一类的客气话,许特意指出:“于学位亦宜留意图之。”[17]胡适一向说唯有许怡荪是他的诤友,信然。
胡适的大量外出讲演,终致耽误功课,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他在给母亲的信中提到他所得的“荣誉津贴”,即今天所说的奖学金,不久就被中止。胡适入研究院继续学哲学时,本拿到奖学金,大约每年要复审一次。1915年初,胡适申请续领,却被拒绝。主管教授“坦白相告,说我在讲演上荒时废业太多,所以哲学系不让我继续领取该项奖金”。此事显然对胡适转学有影响。因他既然先申请续领奖学金,当然是打算继续念下去,而且很可能是同时申请续读(许多常春藤盟校通常每年要走一次办续读手续的过场)。当年秋,胡适却转入了哥伦比亚大学。他自述的转学原因之一,便是“经过一系列的公开讲演之后……使我在该校弄得尽人皆知……熟人太多,反而不舒服”。胡适本是最重人缘的,怎么会因人缘好而不舒服?但其转学显然是因为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却是无疑的。而这不舒服,正在讲演这造成熟人太多的起因之上。熟人太多而知其奖学金被中止,自非美事。因此而“颇思舍此他适,择一大城如纽约,如芝加哥,居民数百万,可以藏吾身”。这希望“不受别人注意”的“心境”,据胡适自述,就是“促成我转学的原因之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