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
说三天就是三天。
三天后,确实沈志浩真的上门了。
沈志浩来的时候,还亲自带着帮派的总据点改好的一个名字:阳光娱乐公司。
“这是我妈给起的名,富贵叔你觉得怎么样?”
程富贵:……
“这名字太棒了!”
既然是大老板叶暖起的名字,那必须起的很好!
只不过一个黑色的帮派,你弄一个这么阳光的名字,是不是有点不务正业了呢?
程富贵是暗自想着。
却没敢多说一个字。
大老板对名字起的都是非常大气的。
比如蓝天,白云,阳光诸如此类的吧。
大老板都起好了名字了,他吃人家饭,端人家碗的人哪里来的资格评价这名字的?
他不配~
在这一点上,程富贵非常有自知之明。
*
港省的一家大酒店的顶层。
叶暖端着一杯红酒,看向不远处的河畔。
灯红酒绿。
车水马龙。
“叶总,浩哥已经把那个帮派拿下来了,名字就用了您起的那个。”
叶暖:“有人想要留下的就留在那个公司里,不想留下的把账结清让他们自行离开就行了。”
“好的。”
找的那些人,其实都是自家人。
沈志浩过来,叶暖不放心,后脚也到了。
在沈志浩处理程富贵的事情的时,叶暖已经以雷霆之势,收服了一家公司。
以这家公司为基础,招聘了一些人。
而那些人都是招的临时工,同样都是干架,这些人是有日结工资的。
不管是留在阳光公司的,还是离开的,都是给结完工资的。
这也是干架的时候,那些家伙都出了全力的原因。
万一没出全力,老板不给结账怎么办?
现在的港省,有钱有势,那就是能很快的占据一方地盘。
叶暖本就有意往这边展一下。
现在大儿子过来,叶暖也就跟过来看看了。
待秘书离开后。
叶暖把杯子里少许的红酒一饮而尽。
不一会儿,沈立春沐浴后走了过来。